上海劳动社保律师

您的位置:首页> 法律文集> 法律依据: 工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

法律依据: 工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

2022-01-14上海劳动社保律师

  邱科铭律师,上海劳动社保律师,现执业于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,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,深厚的法律功底,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“正直、诚信、敬业”的执业理念,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,勤于钻研法律、善于总结经验。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,办案严谨认真、庭审经验丰富、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,势必亲力亲为,勤勉尽责,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。

  

法律依据:

  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》

  第六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,发生工伤事故的,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,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。

  综上所述,这就是为您介绍的单位未买社保出现工伤怎么赔偿。劳动者需要在符合发生工伤情形时,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时,可以进行申请先行支付制度。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,欢迎上的法律平台,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。

工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

  1、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,提请工伤认定。发生死亡事故,劳动监察、安全管理、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,确定,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。

  2、用人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,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,符合条件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。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,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。

  3、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,用人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,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。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。

  4、工亡补助金按照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补偿。

©2024 上海劳动社保律师 技术支持:大律师网